第一条
协议项目
1-1 甲乙双方经过协商,甲方在自愿加入东莞农产品信息网(以下简称"海南德立税务师事务所")的前提下享有海南德立税务师事务所提供的相关服务。
第二条 会员资格取得
2-1 填写乙方提供的《海南德立税务师事务所会员登记表》和《海南德立税务师事务所入会产品登记表》表格并连同登记表中要求的资料交回乙方。
2-2 会员资格的确认权属于乙方,甲方经乙方确认为正式会员后,将以书面形式授权,定制会员帐号、密码,将其加入东农网站"会员中心"栏目.
第三条 双方的权力和义务
3-1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3-1-1 甲方享有海南德立税务师事务所上的对应类别的指定服务,具体见《海南德立税务师事务所"会员服务项目"》。
3-1-2 甲方须遵守《会员规则》(见《海南德立税务师事务所章程》),自觉维护海南德立税务师事务所的声誉和自身的商业信誉。
3-1-3 甲方须按照乙方的要求经常更新网站的商品信息。
3-1-4 甲方会员不得将自己的密码转借给他人。
3-1-7 甲方应积极参与乙方组织的各项活动。
3-2 乙方的权力
3-2-1 乙方应按《海南德立税务师事务所会员服务手册》上所列的服务项目向甲方提供服务。
3-2-2 乙方应保障甲方资料的保密性。
第四条 协议有效期
4-1 本协议自2000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有效。
第五条 附则
5-1 本协议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5-2 因不可抗力或其他意外事件,或者使得本协议履行不可能、不必要或无意义的,任何方均可以解除本协议。
5-3 除法律本身有明确规定外,后记立法或法律变更对协议不具有溯及力。双方可根据后继半法或法律,经协商一致对本协议进行修改或补充,但应采取书面形式。
5-4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经签字、盖章后生效,两份协议具有同等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