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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股权转让过程中取得违约金收入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08/10/10 16:39:11 被阅览数: 10003 次 来源: 海南德立税务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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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直属地方税务局、省局稽查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股权转让过程中取得违约金收入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6]86 6号)转发给你们,请参照执行。

  二○○六年九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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