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海南德立税务师事务所网站!  
Logo 电话:66286155 传真:68657560 手机:13807588156
地址:海口市美兰区海甸三西路14号雅安大厦A栋601房 邮编:570208    
首  页 | 财税资讯 | 最新税收法规 | 环球税情 | 海南税收法规 | 办税指南 | 纳税辅导 | 税收趣闻
税收筹划 | 税案报导 | 涉税理财规划 | 专家答疑 | 最新会计法规 | 涉税会计 | 德立论坛 | 人才招聘
站 内 搜 索
请输入查询的字符串:


标题查询 内容查询


热点新闻
 

信息快递

 
个人所得税法的福利费、救济金是什么
发布时间: 2008/10/10 9:40:39 被阅览数: 8575 次 来源: 海南德立税务师事务所
文字 〖 自动滚屏(右键暂停)

  问题:我想问一下,什么是福利费、救济金?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实施条例》第十四条规定:税法第四条第四项所说的福利费,是指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从企业、事业单位、国家机关、社会团体提留的福利费或者工会经费中支付给个人的生活补助费;所说的救济金,是指国家民政部门支付给个人的生活困难补助费。

  提示:根据上述文件规定取得的生活补助和困难补助就是福利费和救济金。

 


上两条同类新闻:
  • 拍卖房屋收入如何交纳个税
  • 专家信箱:拍卖房屋收入如何交纳个税

  • Copyright 2005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海南德立税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电话:66286155 传真:65308678 手机:13807588156 E-mail:hk0898@sina.com.cn
    地址:海口市美兰区海甸三西路14号雅安大厦A栋601房 邮编:5702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