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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维护建设税中“镇”的定义如何理解
发布时间: 2008/9/23 16:40:05 被阅览数: 10811 次 来源: 海南德立税务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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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问:城市维护建设税中的“纳税人所在地不在市区、县城或镇的,税率为1%”。问:“镇”是指镇的行政区划还是镇政府所在地?我公司在河南省登封市告成镇行政区划内,但已明确不在该镇所在地。我公司城建税税率应执行1%还是5%?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维护建设税暂行条例》第四条城市维护建设税税率如下:

  纳税人所在地在市区的,税率为百分之七;纳税人所在地在县城、镇的,税率为百分之五;纳税人所在地不在市区、县城或镇的,税率为百分之一。

  《财政部关于城市维护建设税几个具体业务问题的补充规定》(财税[1985]143号)城市维护建设税暂行条例公布后,对贯彻执行中的问题,我部已在(85)财税字第69号文中作了规定。现根据一些地区反映,再对几个具体业务问题,作补充规定如下:

  一、关于市区、县城、镇的范围,应按行政区划作为划分标准。

  因此,贵公司应按5%计算城建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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