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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固定资产和收购股权印花税问题
发布时间: 2008/9/23 16:35:24 被阅览数: 8087 次 来源: 海南德立税务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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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问题:1、我公司属广告业近期购入固定资产请问是按发票金额的万分之三缴纳印花税吗?(印花税核定项目中没有这项) 2、收购和转让股权是否缴纳印花税?若需缴纳按哪个税目?

  答复:1、根据《大连市地方税务局印花税核定征收管理办法》(大地税发[2005]189号)规定,如果你企业的印花税采取核定征收方式的,对购入不需安装的固定资产发生的购销合同印花税,其核定征收的计税依据按企业“固定资产”科目记载的相关业务发生额的100%比例核定征收;对购入需要安装的固定资产发生的购销合同印花税,其核定征收的计税依据按企业“在建工程”科目记载的相关业务发生额的100%比例核定征收。税率是万分之三。

  2、根据《国家税务局关于印花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规定的通知》(国税发[1991]155号)第十条规定, “产权转移书据”税目中“财产所有权”转移书据的征税范围是:经政府管理机关登记注册的动产、不动产的所有权转移所立的书据,以及企业股权转让所立的书据。因此企业股权转让所立的书据应按“产权转移书据”税目征收印花税。

大连地税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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