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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理财产品注意涉税问题
发布时间: 2007/12/10 16:49:46 被阅览数: 21564 次 来源: 海南德立税务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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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理财,是通过一系列有目的、有意识的财务规划,获得自身资产的最大化,它在收入没有大幅增加的情况下实现金钱的保值和增值,它不仅要考虑如何创造财富,还要考虑如何实现财富的风险管理。选取了目前社会上较为流行的股票、债券、基金三种理财产品,从操作风险和税收风险两个角度讨论主流理财产品的异同。
  股票。股票是一种风险高同时报酬也可能高的投资理财方式,其需要较高的专业知识才能进行,股票是目前理财投资产品中风险较大的一种理财产品。
  涉税提醒:我国税法规定,投资者买卖上市公司流通股票首先要按交易额缴纳3‰的印花税;其次,当持有的股票遇到上市公司派息时,需要就取得的利息缴纳20%的个人所得税,目前减征50%;再次,个人买卖股票取得的差价收入,目前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国债、金融债、企业债。国债是国家为筹措资金而向投资者出具的书面借款凭证,承诺在一定的时期内按约定的条件,按期支付利息和到期归还本金。具有偿还性、流通性、安全性、收益性几大特性。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第四条第五款规定,国债和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利息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
  涉税提醒:投资者投资于国债获得的收益包括两部分,一部分是利息,一部分是记账式国债买卖差价收入。目前,我国税法规定,投资者投资国债获得的利息收入免缴个人所得税。
  投资者购买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利息也免缴个人所得税。虽然税法规定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利息免税,但近些年来符合免税条件的金融债券几乎没有。现在国家开发银行、农发行虽然发行了大量金融债券,但由于是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发行,而且只在银行间市场发行,个人无法购买,自然也不存在免个人所得税的问题。
  除了国债、金融债券外,现在流通的还有大量企业债券,对于购买企业债券取得的利息收入,按税法的规定应缴纳20%的个人所得税。
  开放式基金和封闭式基金。基金是一种间接的证券投资方式。基金管理公司通过发行基金单位,集中投资者的资金,由基金托管人(即具有资格的银行)托管,由基金管理人管理和运用资金,从事股票、债券等金融工具投资,然后共担投资风险、分享收益。根据基金单位是否可增加或赎回,可分为开放式基金和封闭式基金。
  涉税提醒:在税收方面,国家为了支持和积极培育机构投资者,充分利用基金手段,进一步拓宽社会投资渠道,促进证券市场的健康、稳定发展,制定了非常优惠的税收政策。比如在所得税方面,税法规定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可以使基金获得更多收益用于分配;对个人投资者申购和赎回基金单位取得的差价收入,在对个人买卖股票的差价收入未恢复征收个人所得税以前,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投资者(包括个人和机构投资者)从基金分配中取得的收入,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和企业所得税。这一优惠对投资者好处很大,购买基金不用缴纳个人所得税和企业所得税,从基金公司分得的收益实际上就是税后收益。另外,税法还规定,投资者申购和赎回基金单位,暂不征收印花税。这比买卖股票有优势,减少了3‰的印花税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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