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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国税确定2009年为“纳税服务年”
发布时间: 2009/1/22 8:54:06 被阅览数: 8616 次 来源:
海南德立税务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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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提高纳税服务质量和水平,省国税局党组决定2009年为海南国税“纳税服务年”。总体思路是:紧紧围绕构建服务型国税,保障广大纳税人的根本权益,营造和谐的税收征纳关系的目标,坚持以人为本,以纳税人为中心,以纳税人的正当需求为导向,提供覆盖税前、税中、税后的,全方位的纳税服务。
主要措施:一要扎实开展税前宣传、咨询、辅导服务。充分利用税收宣传月活动、门户网站、12366纳税服务热线、办税服务厅等加强宣传、咨询服务,方便纳税人了解税收及税收政策法规、纳税知识、办税程序等,切实提高依法诚信纳税意识。要积极开展个性化的办税辅导服务,为纳税人提供办理税务登记、发票领购等办税技能辅导。要进一步推行信息公开和办税公开,公开税收政策、办税流程、办税场所、税收优惠政策、处罚标准等,保障纳税人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二要全面加强税中办税服务。要规范办税业务规则,统一全省表证单书的式样和服务范本,规范和简并纳税人和基层报送的资料和报表,切实减轻纳税人和基层负担。要优化办税流程,减少不必要的审批环节,缩短办税时间,提高办税效率。要拓宽办税渠道,继续推行网上申报、税库银横向联网电子缴税等多元化申报和缴款方式,全面推行网上审批以及发票网上验旧缴销和网上代开、发售、查询,方便纳税人办税。要积极开展新型办税服务,对重点建设项目和重点企业开展贴近式服务、上门服务和纳税提醒服务。要加强注册税务师行业管理,充分发挥注册税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在税务代理、涉税鉴证等方面的服务功能。三要认真开展税后法律救济服务。要落实好纳税人依法行使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行政赔偿等税收法律救济措施,切实维护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申诉、检举和控告等合法权利。四要积极开展纳税服务评价工作。在做好内部检查、评价的基础上,委托独立的第三方机构,对各单位、税种管理部门和征管各环节、各岗位的服务质量进行公正、科学的评估,准确了解纳税人的满意度和纳税服务需求,全面查找纳税服务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和问题,有针对性地改进和优化纳税服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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